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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入境韩国人员申请免除隔离的相关通知

自4月1日起,韩国政府对所有从海外入境的人员实行14天的居家 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但,持有或者申请短期签证(B-1, B-2, C-1, C-3-1, C-3-4, C-4)

的人员有以下特殊情况的 ,可在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申请并通过审 核后获取《免隔离确认书》。有意者请在申请签证前准备相关证明材 料进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签证种类 特殊情况

1 C-3-1

- 看护病患家属、家属死亡等人道主义事由 - 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等学术交流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2 C-3-4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3 C-4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4 B-1, B-2

- 看护病患家属、家属死亡等人道主义事由 - 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等学术交流

- 被认定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合同等)访韩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5 C-1 - 有利于国家利益或公益性目的

※ 有意者请提交护照复印件、《免隔离确认书》(参考附件)、免隔离申请事由书和 相关证明材料

※ 注意

1. 请通过指定旅行社申请《免隔离确认书》,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通过 审核相关材料决定是否签发确认书。

2. 持有《免隔离确认书》入境的人员务必下载自我诊断APP(安装方法请参 考韩国驻华大使馆官网)。入境后在临时隔离点接受相关检查(滞留两天一夜 以内,免费),结果阴性时最终决定免除隔离。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참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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