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标题:签证有效期内护照信息变更申报指南
韩国驻华使领馆自2020年7月1日起停发贴纸签证,改为在大韩民国签证 门户网站(www.visa.go.kr) 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随着该政策的落实,针 对在签证有效期内重新办理护照的情况,现可通过签证门户网站变更护照信息。
(适用对象)在韩国驻华使领馆获发签证后,申办该签证时提交的护照因毁损 或到期补换发的情况(签证未过期)
※护照遗失补办新护照人员,须在韩国驻华使领馆重新申请办理签证
(所需材料)旧护照和新护照的信息页扫描件
(申请方法)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左侧栏“申请 > 护照信息变更”中填写 申报信息并添加附件
(结果查询)查询护照信息变更结果与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可在大韩民国签证 门户网站“查询/签发 > 办理进度查询”中进行
(开通日期)该服务自2021.1.11.(星期一)起在签证门户网站中开通
附件:韩国签证持有人护照信息变更指南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