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标题: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入境韩国的外国留学生实行简化签证流程的通知
1.实行对象
① 新办签证的留学生 :因新冠肺炎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入境韩国的持学位签证(D-2-1~8)
以及研修课程签证(D-4-1, D-4-7)的留学生
② 已完成外国人登录者:在海外滞留中因新冠肺炎影响未能在滞留期限内入境韩国的 留学生
2.实行期间
- 疫情结束后按大学的课程安排(再)入学或复学时
3.实行内容
- 不 管有 无 大 学 的 认 证,有 意 者 根 据原有 留 学 签 证 或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复 印 件以及标 准 入 学 许 可 书申请 签 证
- 免手续费
4.参考事项
- 属于未入境申报特例对象*(现维持在学状态而由于新冠肺炎未能在有效期内入境韩国的 留 学 生(D-2) )的,重 新 申 请 签 证 时可再 提 交 原 来 的标 准 入 学 许 可 书(需 要 提 交 结 核 诊 断 书) 。
- 若 疫 情 结 束前(再)入 学 或 复 学 时,按 照 原 有 标 准(标 准 入 学 许 可 书、学 历﹒财 产 能 力证 明 材 料 等)
申请签证。但,属于未入境申报特例对象的,可再提交原来的标准入学许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