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學歷證明材料變更通知
2019.8.6.
□ 根據最近中国教育部停止发给职业高级中学毕业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对毕业於中国职业高级中学的留学生的最终学历认证方式变更如下。
□ 变更内容
○ (现行) 不分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只认可中国教育部运营 的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发给的 “学历认证报告”
○ (变更) 将区分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收取最终学历證明 - 普通高级中学 : 與现行相同
- 职业高级中学 : 在以下选一
① 相应学校发给毕业證明 :
(需省教育厅 + 韩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的领事確認)
② 省教育厅发给毕业證明 :
(需韩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的领事確認)
□ 实行日:即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