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标题:针对船员换班目的入境韩国的外籍船员签证签发及入境程序制度变更的通知
为了防备新冠病毒确诊者的境外输入,韩国政府计划于2020年7月24日起针对船员换班 目的入境的外籍船员变更签证签发及入境程序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签证签发
○ 签证申请对象
- 以在韩国停泊或拟停泊的船上工作目的,搭乘航班或船舶以乘客身份入境韩国的外籍船员 * 上述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签证才能入境韩国
** 对搭乘公海上的外籍船舶以乘客资格出入境韩国的船员不予以签发签证。
○ 签证内容
- 换班船员(C-3-11),滞留 30天, 单次签证
○ 所需材料
- 签证申请表、一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 健康申报表、医院诊断书*(或核酸检测报告书)、隔离同意书
- 船员身份证明(船员手册等)、船舶国籍证书、雇用合同、韩国内出入港通报书 * 可 参 考 韩 国 大 使 馆 官 网-领 事/签 证 业 务-签 证 信 息-公 告-《追 加 签 证 申 请 材 料 的 相 关 通 知》
□ 入境程序
○ 持换班船员(C-3-11)签证者务必在办理登机手续前出示并在入境韩国前提交PCR阴性 确认书*(出境中国前48小时之内开具为有效)
* 韩方只接收以韩﹒英文开具的阴性确认书原件(若只能提交中文确认书,必须提交 ① 阴 性 确 认 书 原 件、② 韩﹒英 文 翻 译 文 件 和相 关翻 译 认 证 材 料(翻 译 认 证 文、翻 译 确 认 证 明))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