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改订 4.作为专门带领团体游客的旅行社导游,
曾经访问过韩国的人
4.作为专门带领团体游客的旅行社导游,
曾经访问韩国3回以上的人 6.曾持有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的人 6.取消
8.中国公务员 8.中国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 13.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满55岁以上的人 13.未满17岁及60岁以上者
14.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或211工程大学
在校生或毕业生 14.4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17.持有有效的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的 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者父母。
*双重国籍者按照双重国籍处理方针
17.持有有效的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者的 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者父母。
*双重国籍者按照双重国籍处理方针
*不包括以下的对象 - C-3-8签证持有者
- 未满17岁以及60岁以上者 - 4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扩大多次签证签发范围的通知
1.从2015年4月20日开始,根据大韩民国短期访问签证签发方针的改订,以下是 关于改订内容及签证申请步骤的介绍。请务必熟知以下内容并尽量减少错误的发 生。
□ 改订内容
ㅇ 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变更
ㅇ 多次签证签发:短期访问(C-3-1~C-3-9),有限期5年,滞留时间30天 ※ 但,同胞访问(C-3-8)签证有效期为5年,滞留时间90天
■ 提交材料
签发对象 提交资料 4.作为专门带领团体游客的旅行社导游,
曾经访问韩国3回以上的人
- 领队证复印件以及在职证明 - 出入境信息证明材料
8.中国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 - 在职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13.未满17岁以及60岁以上者 - 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14.四年制大学的在校生或者毕业生
- 记载学籍信息的在读证明以及毕业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
- 教育部出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生) 17.持有有效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者的
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
*双重国籍者按照双重国籍处理方针
- 签证持有者的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 户口本,出生证等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18.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区户口持有者- 户口本复印件以及通过身份证阅读器确认的
打印物
ㅇ 共同提交材料 : 签证申请表, 照片一张, 护照, 身份证, 户口本(C-31), 暂 住证(外地户口持有者)
ㅇ 按类别提交材料 :
ㅇ 北京,上海,广州,先进地区户口持有者申请多次签证的时候, 需提交新居民证 (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通过身份证阅读器确认真伪。没有新居民证(第二代身份证)的 情况, 需要提交旧居民证以及户口本。
* 各机关将需自行购买身份证阅读器。
* 其他没有修改的方针内容与之前相同,其他详细的内容可在我馆的官网上查看。
(官网地址 : http://chn-guangzhou.mofa.kr)
2. 签证申请书的各项记载事项都是签证审批的重要内容. 因此, 签证申请人就相 关项目(特别是个人,或者一般旅游观光申请者的旅游目的,具体职业同行者等)一定要 正确地填写。若填写了虚伪或者不真实的信息, 可能会对签证不利。
3. 需要对照原件的资料可以在指定机关盖上确认原件的印章后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