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境外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签发免除隔离书的通知
□ 签发对象
○
在境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所有人)
※入境时按照现行免除隔离签发标准*,追加提交赴韩访问居住在韩国的直系家属**的事由书。
* 按照未发生英国·南非变异新冠病毒的国家标准
** 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直系尊卑属(不包含兄弟姐妹)
□ 在境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的认定标准
○
在同一国家接种 WHO 批准紧急使用的疫苗*,且完成疫苗接种所需剂次的 注射,并经过 2 周后入境韩国的人员。
* 以 6.3 为基准(辉瑞,杨森,莫德纳,阿斯利康, 科维希尔德(Covishield),中国国药,
科兴)
※(例 1)完成疫苗接种时间(只需接种 1 剂次的疫苗注射日或需接种 2 剂次的疫苗,在接种 第 2 剂次的注射日)为 8.1,则 8.1~8.15 入境韩国的人员不符合免除隔离对象,8.16.0 时后入境韩国者方可免除隔离。
(例 2)持 A 国疫苗接种证明书的人员,仅限在 A 国申请免除隔离,不可在 B 国申请。
□ 访问直系家属的判断标准(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
○
通过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判断直系家属是否在韩国居住
- 申请人为外国人时,需提交申请人与在韩国居住家属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等材料(若在韩国居住的直系家属为持长期滞留资格的外国人,则需提交外国人登陆证复 印件)。
※(不认可)在韩国居住的直系家属系短期滞留者或非法滞留中的外国人时,因无法确认居 住事实,将不予以认可。
□ 签发流程及所需材料
○ 提交至韩国驻华使领馆
- 免除隔离申请材料(不再提交“免隔离期间行程计划书及遵守义务”)
- 疫苗接种证明书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承诺书
※ 所需材料样本届时将另行公告
□ 义务接受检测
○ 提交出发日 72 小时内签发的 PCR 阴性确认书
○ 入境韩国后,在临时生活设施内进行检测后,在居住地等待结果
○ 入境 6-7 天内进行追加检测
□ 适用国家
○ 适用于除已发生南非·巴西变异新冠病毒流行国家以外的所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