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指南 成都领事服务 2021-11-30 20:59
成都市疫情期间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指南
为推动全市复工复产,对于疫情期间急需入境来(返)蓉的重要商务、物流、科技、生产和技术 服务等类别的外国人,可由邀请单位本着“事由充分确属当前必要”原则,向注册地区(市)县行 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阐明邀请事项必要性紧迫性的情况说明、疫情防控方案,
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四川省外事办公室申办《邀请函》。
1. 邀请单位职责
邀请单位为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市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依法在蓉设立的其 他机构。
1) 向注册地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提交申请,制定并落实针对被邀请外国人的相 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 提前书面告知被邀请人成都市对其入境后将采取的医学检测、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健康管 理等措施要求及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核查被邀请人出发前14天的旅居史、接 触史及健康状况,并请其在相关承诺书上签名确认;被邀请人不从成都口岸入境的,需提前了解 入境口岸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告知被邀请人,请其严格遵守;
3) 如被邀请人被确认为确诊、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等情况,负责落实跟进相关救治、追踪管 理等工作;
4) 向注册地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通报被邀请人邀请函获取、签证获取、入境和 离境等情况;
5) 对所提交办理材料及邀请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
违者将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特别提示
1)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办理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颁发签证的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 馆。中国驻外使领馆有权拒发签证或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申办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依 法处理:邀请单位提供虚假申办材料、邀请单位为其他单位代办申请、被邀请人来华从事的活动 与申请事由不符。
3. 申办材料
①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单位信笺纸打印); ②邀请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要求见附 件2); ③被邀请人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距来华入境日期六个月以上,曾来华的须提 供此前签证复印件);④邀请两人及以上人员来华提供拟邀请来华外国人名单(附件3); ⑤被 邀请人签署的知情承诺书复印件(附件4,被邀请人签名须与护照首页签名一致); ⑥邀请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批复材料;⑦被邀请人来华行程安排(附件5);⑧外国人来川“被 授权单位通知表(邀请函)”申请表(附件6); ⑨邀请外国人来华担保函(附件7);
⑩邀请单位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⑪企业对外贸易进出口海关报关单(或涉外联系卡);
⑫视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4. 申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区(市)县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办结)
邀请单位联系注册地区(市)县外事部门,持申办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⑫向区(市)县疫情防 控指挥部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区(市)县受理单位应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对已受理的 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就邀请来华必要性和疫情防控等事项征求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 关部门意见,并视情实地走访核实情况,报请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审核意见。
成都市各区(市)县 外事部门来华邀请工作联络表(附件)
(二)市政府外办复核(原则上2个工作日办结)
经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的邀请事项送市政府外办复核。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申办材料①至⑫;
2. 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意见。
市政府外办出具复核意见,并把申办材料返还给办理单位。
成都市政府外办咨询电话:028-61888451
(三)省外事办审批(原则上5个工作日办结)
市政府外办复核通过的邀请事项,由邀请单位递交至省外事办窗口申办邀请函。材料清单如下:
1. 申办材料①至⑫;
2. 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意见;
3. 市政府外办审核意见。
四川省外事办相关办理信息
办理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四川省外事办二楼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28-84356797
附件
1. 申请报告模板
2. 邀请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要求 3. 拟邀请来华外国人名单
4. 被邀请人对成都市相关防疫措施知情承诺书 5. 被邀请人来华行程安排
6. 外国人来川“被授权单位通知表(邀请函)”申请表 7. 邀请外国人来华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