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标题:韩国法务部针对长期滞留外国人加强出入境管理的通知
韩国法务部针对自2020年6月1日(周一)以后从韩国离境的所有登录外国人暂停再入境 许可免除制,并开始实行再入境许可制。
因暂停再入境许可免除,计划于2020年6月1日(周一)以后从韩国出境并再入境的登 入外国人:出境之前 前往就近的出入境机关办事大厅办理再入境许可业务 ;再入境韩国 之前须携带从中国离境前48小时内在当地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书(韩国语或者英语)。
具体内容如下:
□ 适用对象及特例
分类 对象 参考
适用对象 2020.6.1.以后出境并再入境韩国的登录外国人 不分国籍
特例
ⓐ 外交(A-1)、公务(A-2)、协定(A-3)
ⓑ 持有在外同胞(F-4)滞留资格者
ⓒ 持有效的难民旅行证出入境的被认定为难民者 - ⓐ、ⓑ、ⓒ三类人员属于特例,不受相关限制
- 2020.5.31.前从韩国离境的 长期滞留外国人,仍是再入境 许可免除对象
□ 关于诊断书的注意事项
■ 只认可当地医疗机构用韩国语或者英语开具的诊断书
■ 诊断书上必须注明是否有发热、咳嗽、怕冷、头痛、呼吸困难、肌肉酸痛、肺炎等症状及检查日期
(必须在离境中国前48小时以内开具),并必须注明检查人。
■ 诊断书无须注明新冠肺炎阴性结果。但,如果有注明是否为阴性也将 被认定为有效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