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移民早期适应项目义务培训公告
为帮助跨国婚姻家庭实现婚姻幸福美满,2019年8月,韩国政府修改结婚移民制度,
扩大了早期适应项目义务培训对象。
- 义务培训对象及实施日期 -
○ 实施日期:2019年10月1日
○ 义务培训对象:中国、越南、菲律宾、柬普赛、蒙古、乌兹别克斯坦、泰国等7国 国籍持有者持结婚签证(F-6)入境的。
- 培训证提交日期 -
○ 结婚移民在入境后参加完早期适应项目,在办理外国人登记时需将培训主管部门核 发的培训证提交到所在辖区出入境管理部门。
★ 办理外国人登记前未接受培训的,只允许自入境日起最长六个月的居留延长期限。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办理外国人登记后参加早期适应项目)
- 培训报名 -
○ 报名方式:在社会统合信息网(www.socinet.go.kr)加入会员后申请结婚移民早期 适用项目。
★入境后,方可加入社会统合信息网会员
○ 其他内容请致电‘培训主管部门-韩国移民财团(02-2643-651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