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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获得国籍者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滞留时间 90天以下,有效期 5年】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 获得国籍者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2 与大韩民国国民结婚并在两国婚姻登记 满一年以上,维持正常婚姻者的父母及未 成年子女

* 被邀请人:目前持有山东户口的人员

* 但,双重国籍的未成年子女:滞留时间 为90天,有效期限1年

①邀请函

* 网站下载使用

②家族关系证明书(详细,用于签证审查)

③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用于签证审查)

① 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 1张>

② 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上未登记的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④能够证明家属关系的材料

* 仅限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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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同胞访问(C-3-8)

【滞留时间 90天以下,有效期 5年】

签发对象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未满60周岁的外国籍同胞

* 无国家、出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 等限制

① 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 1张>

② 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第一代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

③户口本复印件

* 未满17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④ 满14岁以上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内容需包含在中国国内的所有犯罪经历(户口所在地,居住地),需在公证处 公证并在外事办公室认证后提交。(但,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印有二维码,可通 过扫描二维码确认无犯罪记录证明真伪时,则无需做公证及认证。)

- 在韩国以外其他国家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需提交居住期间内所居住国家的无犯 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免交对象》

- 未满13岁者

- 国家有功者(独立有功者)及其家属(遵循国籍法施行令第6条第1项第1号)

- 特别功劳(增进国家利益)同胞(遵循国籍法施行令第6条第1项第2号)

- 在韩国办理长期登陆证并停留后正常出境的同胞中,3个月内申请本签证者

15-3. 一般观光(C-3-9)

【滞留时间 90天以下,有效期 5年】

<通用材料>:①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4cm) 1张>

②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山东省户口者 注意事项>:

①在我馆申请2次以上(担保签证、团体观光签证、签证发给认定书除外)签证并访韩者,或过去曾持有

多次往返签证者免交居住证明

②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参考单次签证 4-5.一般观光(C-3-9)中第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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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对象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 中教师

* 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

①通用材料

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证明

④网上确认材料(社会保险)

2. 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

①通用材料

②艺术家等的证明材料

* 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作为中国人团体旅游组团旅行社的领队,

访问韩国3次以上记录的人员

①通用材料

②领队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③作为领队的身份,访韩3次以上的出入境事实的证明材料

* 提供护照页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4.仅访问过韩国经历的人员

*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包括2016.1.27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 请时,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参考单次签证 4-5.一般观光

(C-3-9)中第4项]

①通用材料

②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经历的人员),仅持医疗观光签 证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 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交诊断费相关的证 明材料

5.(房产、金融财产、企业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财产所 有者

* 须提供至少六个月以上的金融材料(银行存款证明)

①通用材料

②财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国家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

* 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

①通用材料

②在职证明

③社保缴纳证明

④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需提交在职单位的工作证

7. 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币)以上的企业职员 ①通用材料

②投资事实证明材料(法人登记簿誊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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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职证明(含社保缴纳明细)

8. 往韩国通航(运送旅客)的航空公司,船舶公司的工作人员

* 定期通航,包机,不定期通航等均可

①通用材料

②在职证明书(含社保缴纳明细)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持有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中,被认定为用卡记录良好以及经济 能力良好的优秀用户

①通用材料

②信用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后,当日返还)

③信用卡账单(最近6个月)

*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参考单次签证 4-5.一般观光(C-3-9)

中第④项]

10. 月收入5千元以上(年收入在年6万元)以上者

①通用材料

②月收入所得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仅限标示(工资,代发,奖金等)内容的银行流水

* 银行流水需标注工资进账部分

③社保缴纳对账单

11.未满17周岁或55周岁以上者

①通用材料

*未满17周岁者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上 需标示有父·母,以及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名原件。

※ 55岁以上者需提交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请参考单次签证 4-5. 一般观光(C-3-9)中第4项]

※ 不在公司就职的情况,请参考第4项后半部分的<不在公司就职 等的其他情况>

12.4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①通用材料

②在学证明原件或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③中国区域内的大学在校或毕业者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

* 参考www.chsi.com.cn

* 2-3年制的专科除外

④中国区域外的其他国家的学士学位以上获得者需提交中国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 (http:///www.renzheng.cscse.edu.cn)出具的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

- 38 - 13. 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500强企业科长以上职务或6个月以 上在职人员

* 只限山东省所在企业

①通用材料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在职证明

④网上确认材料(社会保险)

14.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万韩币以上)

①通用材料

② Condominium会员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使用税缴纳证明原件

15.短期访问(C-3)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 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参考单 次签证 4-5.一般观光(C-3-9)中第4项]

*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同胞访问(C-3-8)

►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 4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

*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

* 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①通用材料

②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③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

* 父母申请时须提交与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关系证明

(户口本)材料

16. 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天津、南 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户口者

青岛市多次往返签证签发对象地区如下: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

(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除外)

*天津市等其他城市所属韩国领馆也有指定的限制申请地区

①通用材料,及 身份证原件(2代身份证)

※有拒签记录者需追加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请参考单 次签证4-5. 一般观光(C-3-9)中第④项)

17. 与韩国年交易额超过3万美元以上的私有企业管理人员以上 职位者或者正式任职两年以上的员工

①通用材料

②在职证明(含社保缴纳明细)

* 社会保险须和在职公司有关联

③营业执照等营业许可书复印件

④和韩国企业间贸易往来的证明材料

例如: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自发给日起1年有效)

- 39 - 18.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

<随行家属的范围>

*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

* 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

* 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 有效期限:5年

* 滞留期限:30天(15.1.19变更)

①通用材料

②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优惠卡原件对照后,当日返还

③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

* 银行存折或银行存款证明等

* 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④随行家属申请时,须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 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 证

⑤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后申请时,其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参考单次签证 4-5.一般观光(C-3-9)中第4项]

19.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体签证除外)签证 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

①通用材料

②访问过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安局发给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 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 料,如E-TICKET等)。

*此政策认证以下22个OECD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 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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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一般观光(C-3-9)

관련 문서